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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因果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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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5mp3 發表於 2010-10-3 20:55:23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認識因果(1)

轉載自:http://fcu.org.tw/~f93b0269/xo/111/no7.htm


眾所周知,為了維持社會秩序,制裁犯罪,一部厚厚的 六法全書尚嫌不足。因果律要規範所有善惡行為的報應,當然也不會太簡單;因果律的特性,自然也非三言兩語所能道盡。
以下僅就與矛盾現象有關的三個特性提出討論︰1.公平的特性;2.因緣會合才產生果報的特性;3.隱微的特性。為了說明的方便,將公平的特性再分為三點來討論。合起來共有五點,分別敘述如下︰

壹、因果通於三世

所謂三世,是指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。現在世指現在這一生。過去世,包括的範圍,是由現在世的前一世起,逆推到無窮久遠的過去,這段時間都屬過去世。未來世,包括的範圍,是由下一世起,順推到無窮遙遠的將來,這段時間都屬於未來世。
所謂「因果通於三世」,意義是︰從行善或作惡到產生果報,所需時間有快有慢。快的話,當生就得到果報;慢的話,可能過去世造的因,今生才受報,或今生造的因,未來世才受;更慢的話,則由因到果,跨越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,經過百千萬劫,無窮久遠的時間才產生果報。劫是佛經上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劫有大劫、中劫、小劫之分。
經上說的劫,通常指的是大劫。一個大劫是十三億四千三百八十四萬年。產生果報後,受報的期間也有短有長。短的話,只有幾日、幾月、幾年;長的話,從開始受報,到報盡為止,跨越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,經過千萬億劫,無窮久遠的時間。關於這一點,請參考下一段的說明。

貳、小善行得小福報,大善行得大福報;小惡行得小惡報,大惡行得大惡報。

玆分別討論如後︰
一、「小善行得小福報,大善行得大福報」
說明︰
「小的善行得到小的福報。」小的福報程度輕,賺小錢、享小名、做小官或小主管、生活小康;小的福報時間短,也許數日、或數月、或數年、或二三十年就享盡。「大的善行得到大的福報。」大的福報程度重,賺大錢、享大名、做大官或大企業家,甚至做國王做總統,生活優裕;大的福報時間長,也許一生、或十生、百生,甚至百千劫之久才能享盡福報。

因為這個緣故,若有人過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善行,他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開始享受福報,一直繼續到這一生,甚至未來世才能享受完畢。在沒享完前,是沒有誰有權力可以輕易剝奪他應享的福報的。

佛經中有關的經文:

01佛說護淨經說︰「一日持齋,得六十萬世餘糧。」意思是說持齋一日,可以得到六十萬世不受飢餓的福報。
02地藏菩薩本願經第十品說︰「我觀業道眾生,校量布施,有輕有重,有一生受福,有十生受福,有百生千生受大福利者。」又說︰「若遇最下貧窮,乃至癃殘瘖啞,聾癡無目,如是種種不完具者,……欲布施時,若能具大慈悲,下心含笑……言慰喻……百千生中,常得七寶具足,何況衣食受用。」

03地藏菩薩本願經第四品說︰「歸依地藏菩薩……,若能志心歸敬,及瞻禮讚嘆,香華衣服,種種珍寶,或復飲食,如是奉事者,未來百千萬億劫中,常在諸天受勝妙樂,若天福盡,下生人間,猶百千劫,常為帝王。」

舉例︰
01佛說諸德福田經記載︰「佛在世時,有一比丘名叫波拘盧。久遠的過去世以前,曾遇僧人舉辦弘揚佛法大會。他聽後無比歡欣,拿呵梨勒果供奉眾僧。由此功德,命終昇天享福。下生人間都出生在尊貴的家;端正雄偉,超絕群倫,九十一劫之久,未曾生病,此生仍有餘福,遇佛出家修道。」

02賢愚經記載︰「佛在世時,有一位金財比丘,往世為貧人,拾柴賣活。某日遇到毘婆尸佛,他將賣柴所得的錢,歡喜而恭敬的布施佛和僧。由於這功德,使他享受九十一劫的福報,金錢財寶無窮盡。此世仍享同樣的福報,並且遇佛出家修道,得阿羅漢果位。」

二、「小惡行得小惡報,大惡行得大惡報」

說明︰
「小的惡行得到小的惡報。」小的惡報程度輕,得小病、遭小挫折、勞苦而收入微薄、貧窮而低賤;小的惡報時間短,也許數日或數月、或數年、或二三十年就報盡。「大的惡行得到大的惡報。」大的惡報程度重,或得大病、惡疾、短命、橫死,或遭大挫折,或生而盲聾喑啞、身體殘廢,或生而為乞、飢寒交迫;大的惡報時間長,也許一生、或十生、百生、千生,甚至百千劫之久才能受盡惡報。

因為這個緣故,若有人過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惡行,他很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開始接受惡報,一直繼續到這一生,甚至到未來世才能受報完畢。在沒有受報完畢前,沒有誰有權力可以輕易免除他應受的惡報。
佛經的經文︰
地藏菩薩本願經第三品說︰「若有眾生不孝父母,或至殺害,當墜無間地獄,千萬億劫,求出無期。」

舉例︰
賢愚經貧女難陀品記載︰「佛弟子中有一位 難陀比丘尼,原本是貧女。她往世生於迦葉佛時代,有一次,與某位已經證得阿那含果位的貧女爭著供養佛僧。佛先接受貧女的請求, 難陀看不起貧女,向佛說︰『世尊為什麼不受我的供養,卻先答應那位乞丐的請求呢?』由於辱罵有修行的人為乞丐之罪業,受到五百世出生在乞丐家的惡報。」

叁、善惡不能輕易互相抵銷

「善業與惡業不能輕易互相抵銷,須有相當的條件才可相抵。」這是維持因果律公平的一個重點原則。善惡能相抵銷時,「抵銷」只是一種表面上看到的現象,實際上應稱為「轉業」較正確。「轉業」是指「原有的福報,因作惡而發生轉變」;或者是「原有的惡報,因懺悔、止惡、行善、念佛而發生轉變。」這時候轉變的業報,或者由重轉輕、由輕轉無;或者現報轉為後報、後報變為現報;或者根本斷滅,或者暫時中止而隱伏,以後遇緣仍會再發。情形複雜,無法一概而論,也不是簡單幾句話可以說得明白。

這一個特性與世俗上的情形大不相同。世上有錢、有地位、有勢力的人犯了罪,只須花大筆錢,買通貪官污吏,就可免除應受的刑罰。但天地大公無私,因果律之前,不分貧富貴賤一律平等,善惡不能隨便抵銷,有錢有勢者做了惡業,無法用金錢改做善事以求抵銷應受的惡業。否則有錢勢的人,大可有恃無恐,做盡傷天害理的事,然後花錢做做善事,就可消災,免受惡報,如此一來那有公平可言。

不過,佛出世的目的,是為了拯救眾生出離苦海,當然也慈悲的替未信佛法、不明因果、犯下大惡重罪的人,指引了一條悔過向善的路。因此在符合相當條件之下,業報可以轉變。如此一來,受到惡報、陷於痛苦絕境的人,也有了一線希望。

肆、因緣會合才產生果報

行善得福報,行惡得苦報。行善是「因」,福報是「果」;行惡是「因」,苦報是「果」。「因能生果,果必有因」是一定的道理。

但是有了「因」後,還須要「緣」來會合促發,才能產生「果」。「因」譬如種子,「緣」譬如土壤、水分、空氣、日光,這些都具備而且會合之後,種子就發芽、成長而結出果實。若缺乏緣的配合,種子仍是種子,不會自己變成果實。不過種子仍舊存在,只要有一天,「緣」來促成,仍可成長而結果。
由於因緣會合才能產生果報,所以先造的因不一定先產生果報;後造的因不一定後產生果報;現在造的因也不一定今生就產生果報。

一般人多因看不見今生的現報,就否定因果報應的存在。其實,佛經上早就告訴我們︰縱使經過百千劫那 久的時間,所做的善業惡業是不會消失的,只要因緣會遇,還是會產生果報,由自己來承擔。

伍、複雜而隱微的特性

因果律絕對公平,因此必定複雜而不簡單,難以三言兩語解說明白;因果通於三世,因此常常隱微而不明顯,難以窺見全部的真相。
由於因果通於三世,往往一件福報或惡報,從開始到結束,跨越了過去世、現在世到未來世的長久時間,只有佛的智慧與神通才能徹底瞭解它的來龍去脈,我們凡夫是無法知道過去世與未來世的事情的。

因果報應有時隱微難測,就如浮於海上的冰山,我們只看見露出水面的部分,至於隱藏在水面下的部分有多大則不得而知。也許它只露出小小的一角,水面下的部分卻巨大無比。
無知的開船人,通常只相信自己的眼睛,不理會聰明人的經驗與勸告,見到冰山只是小小的,就盲目的將船開過去,結果難免船破人亡,後悔莫及。

不明因果的人也有同樣的情形,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,佛陀的佛眼觀察出來的因果法則他全沒聽過;不信因果的人,則雖聽過卻因沒有深入瞭解而無法相信。於是自己整日循著因果律的軌道前進,卻不會善用因果法則以求趨吉避凶,掌握命運。結果難免遭受苦報,甚至墮落到畜生、餓鬼、地獄中,久年悽慘過日,無有出期,豈不可憐,又復可嘆!

雖然往世與來世的事我們無法得知,使得因果報應常常隱微難測,好在有些情形,在這一生行善這一生就得福報,這一世做惡這一世就受到惡報。而且其中不少的例子當中,有很明顯的證據,顯示出確實是因某一善行才得到某一福報,因某一惡行才得某一惡報。我們藉著這些事例,得以間接印證佛說的三世因果規律,的確真實不虛。


認識因果(2)


一、前 言

因者原因也。果者結果也。明因果者,即明瞭前世之因,後世之果也。天下之人不能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者,皆因不明因果報應之定理。應知天理如鏡分明,絲毫不爽也。孔子曰︰為善者,天報之以福,為惡者,天報之以禍。! 孔子又曰︰「富與貴是人之所欲,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。貧與賤是人之所惡,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。」由此觀之,人生在天地之中,為神、為人、為鬼、為畜生,皆在因果之中。

但當今世人,皆迷惑於科學顛峰,不明因果循環之理。佛經上說︰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來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」足見富貴貧賤,皆由因果而定。總之,有因就有果,有果就有因,苦因得苦果,樂因得樂果,這是毫無疑義的。可是世上之人,偏不信因果,說人死如燈滅,一切就完了,不信因果報應。但是尚書有云︰善惡到頭終有報,遠走高飛亦難逃。
吾人必須閒中常檢點自己平生事,靜裡思量日所為。一心行正道,自然天地不相虧。如若一日不念善,諸惡自皆起,望世人慎之。

二、因果定律

吾人相信因果定律的正確性,正像大家相信吃飯可使胃囊滿足那樣的正確。可是一般人懷疑因果律的可靠性,是因為僅站在當下一生的立足點上,來看善惡報應的不公平︰有人吃苦行善一輩子,不但沒有好報,甚至還不得好死﹗有人貪贓枉法,為非作歹,在法律的漏洞外逍遙自在,福壽雙全。

其實因果律是通看三世的,人除了現在一生,已有過去的無量數生,尚有未來的無量數生。現在這一生,若將過去及未來的生命之流連貫起來看,實還不及石火光影那樣的短促渺小。善惡因果是貫通了三世漸次受報的。今生的修善作惡,未必即生受報;今生的高福苦樂,本必是由於即生的因素;今生多半的遭遇,是由於往世業力的果報;今生的所作所為,多半尚待到後世感報。若把三世看通了,心也就平服了。

總之因果律是貫通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三世,這種前世種什麼因,今生就會得到什麼果;今生種什麼因,將來一定也會結成什麼果。也就是前生種因,今生受果;今生種因,來生受果;前生和來生,都是看不見的東西,把他肯定來說是有,如何相信呢?

可以解答如下︰
看不見的︰不能因為我們看不見,就斷定說沒有。例如︰堯、舜、禹、湯、文、武以及周公、孔子,過去的許多先哲,我們都沒有看見過,為什麼都贊成他們是實有呢?還有我們的曾祖、高祖、始祖、元祖……都是沒有看見過,難道可以說他們是沒有嗎?

看得見的︰例如︰水中有月,鏡中的像,夢中的事物,這都是我們眼睛看見過的。也不能夠斷定說他決定是有。

三世的說法︰我們不能把他說的太杲板,昨天、今天、明天,這不是三世嗎?去年、今年、明年,這也是三世。那麼,前世、今世、來世,豈不是目前一秒鐘,現在一秒鐘,後一秒鐘相等嗎?因為無論時間長短,他的流動性是不停止,也是不斷滅,那是一樣的。

可見三世之說,是時間性的關係。今天說是今天,到了明天望今天,已經成為過去了;今天望明天,以為是明天,到了明天,就不是明天,變成今天了,我們何必在這毫無決定的時間上去爭長論短。

因果的功用︰談談因果的功用,是對於社會有莫大的關係?「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」,作善者上天堂,作惡者墜地獄,這是宗教設施的功用。有功受獎,有罪受罰,這是政治設施的功用。所以因果的功用更可存在任何一項科學中,不管化學上、醫學上、生理上、心理上、法律上,都不會有人提出反對的意見。

喜歡吃糖的人,因吃糖口腔裡的乳酸桿菌,使糖分解發酵,變成酸質,侵蝕牙齒,產生蛀牙,這是化學的因果律。
服用過量的安眠藥,會使意識模糊不清,接著高度昏迷,終於導致死亡,這是醫學上的因果律。
前夜睡眠不足,第二天感覺身心疲憊,做事沒有精神,這是生理上的因果律。

好勝心很強的人,最怕失敗,怕輸給別人,如果發現自己比不上別人,便垂頭喪氣,彷彿一隻鬥敗的公雞,這是心理上的因果律。
有人為非作歹、殺人、放火、搶劫、違法犯紀,要受法律制裁,這是法律上的因果律。
眾所周知,為了維持社會秩序,制裁犯罪,一部厚厚的六法全書尚嫌不足。因果律要規範所有善惡行為的報應,當然也不會太簡單而複雜,但因果律是絕對公平的。

經典上記載︰有一位國王深信佛法,在一次齋戒會上,特別以一個問題請教師父說︰「師父呀!什麼緣故,同生為我國人者,他們的際遇又不同呢?有的長壽、有的夭折、有的多病、有的醜陋、有的強壯、有的孱弱、有的富裕、有的貧窮、有的卑賤、有的聰明、有的愚蠢?」

師父對此問題沒有正面的答覆,反問道︰「國王陛下呀!為什麼所有的水果都不一樣呢?有的甜、有的酸、有的鹹、有的澀?」國王答以︰「我想,那是因為種子不同的緣故吧?」師父說︰「這就對了,人有不同的際遇,就是因為其個人前生所帶來的業力不同的緣故。就是因為業力的因素,所以低賤或富貴,長壽或夭折,富裕或貧窮的分別在此。

三、因果報應

講因果律,免不了要牽涉到因果報應問題,因果之理,譬如種植,下種就是因,成熟就是果。俗語說︰「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種善因,得善果,種惡因,得惡果。」這是一定的道理,只看成熟的遲早罷了。而因果報應,以現在科學言之,就是反應,如針刺肉,必須感疼痛,欲飲苦茶,愁眉苦臉其象徵立現,所生因果報應之理,科學再發達,人類再文明,愈能證實他的明顯,現以世態實例證之。

凡入監獄之犯人,大都是作奸犯科,在社會貪奸邪淫,不忠不義之士,若言因果無報應,為何今日其失去自由之身。
往醫院看病取藥之人,大都健康之時,不愛惜身體,貪喝貪飲,不知潔物衛生,或心慾過多,酒色不節,或寒冷不知調節衣服,致惹風邪侵入,或作息不按時間,一失中和,疾病叢生。
此亦是因果之報應,不能一概而論。

富貴之家,有者一夜巨變,成為門可羅雀。此皆源於經商過份貪求,不識時務知止,故招致破產之厄,或嗜賭如命,輸得精光,亦是因果之報應。
以善報而言,自古至今,聖賢仙佛立人處世,貢獻社會,犧牲自己,渡化眾生,完成眾生,完成他人,故能道成天上,善名流芳萬古,此亦是因果報應。

世人如能安分守己,默默耕耘,自可減少糾紛,省去災殃,得到平安生活,此亦是因果報應。

俗語說︰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如有不報,時辰未到。」可知種善因必得善報,種惡因必得惡報,只是報應有時來得早,有時來得遲。這很像我們在搭乘火車一樣,有的旅客早一站下車,有的旅客晚一站下車,但無論如何,每一位旅客終究是要下車的。其實要經過很長一段時間才會得到報應的例子,實在太多了。

就以眾所周知的南宋岳飛和秦檜來說吧!岳飛從二十歲開始投筆從戎,精忠報國,畢生以還我河山為努力奮鬥的目標,不滿二十年的時間,他南征北討,經無數的戰役,無敵不催,無攻不克,創下了功蓋天地的輝煌成果,金兵望風披靡,想不到以三十九歲的大有為英年,在大理寺風波亭,被秦檜設計誤殺,一代民族英雄,竟然落到這樣悽慘的下場,真是千古奇冤。

反觀秦檜包藏禍心,賣國求榮,力主與金人和議,一生罪行罄竹難書,但他高爵厚祿,霸佔了十九年的相位,死後宋高宗還贈封為「健康郡王」,如果僅以當時來看,這種忠臣身遭慘禍,而奸相反而一生得意的情形,難怪有人會懷疑因果報應的不切實際了。

岳飛是在宋高宗紹興十一年(西元一一四一年)被秦檜害死的。當秦檜在紹興二十五年(西元一一五五年)病死後,由於全國社會輿論的影響,大家替岳飛呼冤,宋高宗深感內疚,便於紹興三十一年(西元一一六一年)下詔允許其家屬居位自由,次年讓位後,又授意宋孝宗追復岳飛原官並訪求他的屍體,以國禮改葬在山明水秀的杭州棲霞山。

宋孝宗淳熙五年(西元一一七八年)追謚岳飛為武穆。宋寧宗嘉泰四年(西元一二四 年)追封為鄂王,這時岳飛已死了六十三年,而宋寧宗在追封岳飛為鄂王的第二年,追奪秦檜「健康郡王」的封號,這時秦檜已經死了五十一年。經過了半個世紀的時間,岳飛和秦檜終於得到了應有的報應:一者追封,一者追奪。

從善惡分辨,成為歷史上忠奸人物的顯著象徵。至於埋在西湖棲霞山的岳鄂王墓,千百年來,一直受到歷代朝野人士的頂禮膜拜,可是墓前有四座鐵像反縛跪著,此即合計陷害岳飛的秦檜、秦妻王氏、張俊、萬俟 等,遊客一來總是對他們鞭打一番,可見這一因果報應雖然來得遲,但絲毫不爽。

四、實例
※救人命壽延三紀
民國十六年的時候,安徽省北部鬧天災,老百姓到了冬天,很多人無衣無食,大多相率逃荒到安徽中部。有婆媳二人,乞食到巢縣,婆婆年紀已經很老,媳婦又懷著一個快要臨產的身孕,身上穿著破爛不堪的衣服,已經不能禦寒。在一個風雪交加的早晨,她倆立在一個張姓的大門外乞求,張家僅有母子兒媳三人,張某聽到有人敲門,立即去開門,等到把門打開,在外面求乞的婆媳二人,已因不堪風雪的寒冷,倒臥在雪中發抖。

如果此時張君不及時加以救濟,婆媳二人一定會因凍餓而死。 張某立刻呼喚他的家人,把門外奄奄一息的婆媳倆,扶到家裡,給他們換上棉衣,又給予飲食,婆媳方算得了活命,婆媳倆千恩萬謝,辭別要走。此時張君想,媳婦還懷一個將要生產的身孕,要到什麼地方去生產呢?又有誰來照應她呢?

於是他想到為善不可有始無終,倒不如將她婆媳二人留下來,等到生產以後,待明年春天暖時,再讓她們回去,遂即誠懇的挽留她們婆媳繼續住下去,不久媳婦也就生了孩子。
張君不僅照料她們的衣食而且還請了接生婆給她接生,並侍奉生產的母子,一直到春暖花開的時候,才給旅費,讓她們祖孫三人回到北方去。

過了兩年,大約在民國十九年的夏天, 巢縣流行霍亂病,死亡的很多, 張君不幸亦遭傳染,病況極為嚴重,已經是多天昏迷不醒,家人正在積極準備善後事項,那知 張君忽然大聲嘆了一口長氣,坐了起來說︰我已經活了,剛才我死去之後,經小鬼帶到閻王面前,閻王囑查生死簿,突然走出一個穿紅袍的官員,手拿捧盤,上面有一幅紅綢用金字寫「張××救人命三條,壽延三紀。」旋即叫小鬼送我還陽。當我出來的時候,還看到我的表哥已被小鬼押進去。話說完不久,張君之表兄家,已派人前來報喪。
  
張君病愈之後,回想救了三條人命的往事,才想出兩年前救了婆媳二人在雪中剛要凍死的一件事,因為救了她們婆媳,同時又照料她平安生產,恰符三條人命之數。足證果報不爽,因此 張君闔家深信因果,勤禮拜佛祖。

※車箱裡多了一個年輕女人
法醫楊日松博士,自民國三十七年起在刑事警察局服務有五十年之久,所驗的屍體約有二萬件之多,托夢喊冤的案件不少,曾經有幾次怪異的遭遇。
在民國五十幾年,台北縣三芝與野柳之間,有個叫老梅的地方,一名婦人因為家人得急病不慎失足溺斃。楊日松追隨當時台灣省刑警總隊的法醫 葉照渠博士前往相驗。同行的還有檢察官和書記官。驗完了屍體後,他們到淡水吃過晚飯,喝了點酒,便在細雨霏霏的夜晚搭車回台北,途中楊日松驀然發現車箱不知何時多了一個年輕的女人,他以為是誰從淡水帶上車的,不好意思聲張,只用手肘碰碰書記官,書記官會意地微微一笑。

當車到士林的平交道,檢查哨柵欄竟然放下來擋住去路,眾人正感詫異,一名警員上前問明他們身分後,即向車內檢察官報告︰在台北橋下的淡水河邊撈起一具女屍,請檢察官去驗屍,就這樣一折騰,車上的年輕女人,已趁別人不注意時悄悄離去。車到河邊停屍處,刑警伸手揭開草蓆,點亮手電筒一看,原來死者就是剛才出現在他們車箱裡的女子,先前幾個人都看到了。

據死者的姘夫告訴刑警,晚上他們乘車經過台北大橋時,車行受阻停了一下,她匆匆跳下車投水自盡,搶救不及。可是死者何以會在楊日松他們的車上現形呢?經檢察官交待刑警要細心查證。經警方初步調查,死者有個不務正業的姘夫,把她當搖錢樹,而死者在無法忍受下,兩人為此時生齟齬,後來果然查出死者是被她姘夫推下河淹死的。

五、結論

世間萬事萬物,都是由因緣條件湊合而形成的因果定律。比如我們一個人,最初是自己的業識為因,經過父母的孕育為緣,到了十月滿足,由母胎出世,便成了我們這個人了。這都是因緣條件與因果的定律。我們要研究這種因果的過程,在時間上應分為過去、現在與未來三世。過去世是因,現在世就是果。現在世是因,未來世又是果。這樣我們可以用因果律推知今生所遭遇到的一切苦樂,都是依著過去所作的善惡之因所招感的。所以這些為善作惡,感因招果的道理,叫做「業感緣起」。

這個「業」到底是什麼?又是怎樣有的?按業的本身是隨著吾人善惡的心理,所生起的一種行為造作,而集成的力量,名為「業力」。比如我們心中存有貪瞋痴慢等煩惱的思想,引起我們的身與口所作的殺盜淫妄等罪惡的行為,名為惡業。又如我們心中存有五戒(不作殺盜淫妄酒)。意無貪瞋痴等純善的思想,當然所行所為都是善業。由此即知業力之惡,就是由煩惱惡因,所造成的一種惡的行為;業力之善,就是由對治煩惱惡因,所起的一種善的行為。由有這種惡行為與善行為,所以才招感到我們現生苦樂的果報。

我們要把因果看的明白,因果是生死之根,而生死二字,那個能逃,那個能脫。而且人自有生以來,皆在生死輪迴路上,永無止境,若想超脫生死輪迴之苦,必須多行善,平時多行功立德,以補先天前世業障。幸而今生既得人生,必須為將來設想。倘若人身一失,則萬劫難復矣﹗諸位及早明覺,速早了清前世之孽債,得到超脫之法,修成出世之果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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